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規定》(即5號部令,以下簡稱《規定》)已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為全面貫徹實施《規定》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下發通知,要求進一步提高對工程質量重要性的認識,扎實有效地開展好部令貫徹實施工作,全面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的各項工作。
通知指出,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《規定》的重要意義,認真組織開展學習培訓和宣傳工作,抓緊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和政策,確保《規定》的順利貫徹執行。
通知要求,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全面加強和改進工程質量監督工作,不斷提高監督工作水平。要嚴格執行工程質量監督內容和程序,加快建立健全以抽查為主要方式、以行政執法為基本特征的工程質量監督模式,切實加大監督執法力度,增強監督工作的權威性和威懾力。要積極推行差別化監管,根據工程類別、重要性及工程參與單位的業績、信譽等情況實施分類監督,著力增強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,提高監督效能。要大力加強工程質量不良記錄管理,加快建立本地區工程質量信用檔案,認真執行在建筑物明顯部位設置永久性標牌、及時公布工程質量問題及整改情況等規定,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信用懲戒,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約束作用。
通知還要求,各級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工程質量監督隊伍建設,為做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提供有效的組織保障。此外,自通知發布之日起,《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》(建質[2003]162號)同時廢止。(來源:《中國建設報》)